2023年7月4日 点击人次: 75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厅相关就业工作要求,结合前期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为持续做好我校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是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努力实现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建档立卡。制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实施方案》,了解毕业生就业意向,建立帮扶台账,规范填写《安康学院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卡》(见附件),指定专人定期联系跟进指导,促进其尽早就业。
2.做好指导服务。对离校还未就业的毕业生通过微信群、qq群、校友联络员等途径进行跟进指导,对参加考公考编考研暂不就业的,指导毕业生及时报名参加各类企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军队文职人员、直招士官、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招考招录;对有就业意愿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平台”、安康学院“云就业”平台、各地人力资源部门网站、各大社会招聘网站等平台广泛搜集招聘信息,精准推送给未就业毕业生,确保为每名毕业生提供有效岗位5个以上。
3.举办招聘会。招就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毕业生就业意向岗位、意向区域等,针对性邀请单位,拟于7月中下旬举办“安康学院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网络招聘会”,届时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加应聘,并做好应聘指导与服务工作。
4.做好“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帮扶力度,对已就业的要定期跟进,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如有离职、更换工作单位等情况的要及时跟进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与帮扶,并及时更新就业系统;对目前未就业的重点群体毕业生按照帮扶方案要求,持续开展指导帮扶,要责任到人,确保有就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毕业生于8月31日前全部实现就业。
5.持续开展“访企拓岗”行动。各二级学院要利用暑期时间,针对性的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通过走访,与相关单位建立就业合作渠道,努力为毕业生挖掘更多岗位资源,提供更多优质和精准的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实习和就业机会,发掘一批吸纳毕业生稳定就业的优质企业和单位。确保每个二级学院联系有效的、优质的实习就业基地不少于3个,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奠定基础。
6.发挥校友作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2023届毕业生中校友联络员作用,协助做好就业情况跟踪反馈工作,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校友及校友企业联系,提供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定期邀请优秀校友回校现身说法,分享就业创业成功经验。组织校友回校座谈交流,收集校友对母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建设发展。
7.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就业数据核查核验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就业材料整齐、填写规范。对就业存疑数据进行核查并提交佐证材料。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持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全面谋划、统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去向登记。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指导已落实毕业去向毕业生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进行自主登记和确认去向,严格审核把关登记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务求实效,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效果,各二级学院要与未就业保持实时联系,及时了解就业意愿及毕业去向,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确保帮扶实效。各二级学院请于7月7日前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实施方案》、帮扶台账纸质版盖章后交招就处师帅。
4.各二级学院要对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早动员、早部署,提前谋划,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打好基础。
招生就业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