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2020年6月30日   点击人次: 444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大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和安康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对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为做好我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

凡我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且本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学生均可申请(已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的湖北籍毕业生不在重复申请)。

二、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材料按照申请类别准备)

1.安康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时参照表说明,不得更改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户籍所在地需在湖北)

3.社保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下方注明:班级、账户姓名、社保卡上银行账号及发卡行的详细地,如***银行***市分行***支行)。

四、申领发放程序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1.个人申请及二级学院初审。630日至71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交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材料报招生就业处;

2.学校审核。7 11日至717日,招生就业处对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后拟定申请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安康市人社局;

3.主管部门审核。安康市人社局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申报。

3.  联系人:王毅   联系电话:0915-3261123

附件:1.安康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

                   2020630